1.飲用水招標風波 議員:政府應先交代事前有否盡責調查涉事公司

政府物流署昨日(16日)起暫停「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」,
向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飲用水的合約,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成立專責小組審視政府採購機制,料3個月後就初步建議提交報告。

議員江玉歡今日(18日)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今次事件涉及招標不嚴謹及食物安全,
性質嚴重值得關注,不認為事實調查工作需3個月時間處理,
政府應盡快向市民公布事件的部分事實,
例如涉事公司為何可納入政府供應商名單、事前部門有否做盡職調查及招標準則等,
以釋除公眾疑慮,並讓事件可在某階段「先劃上一個句號」。

她表明理解政府「一個咁大嘅機構有時候都可能會有錯誤」,
但最重要係「肯承認嗰個錯誤,去面對嗰個錯誤」。
她又認為今次事件中,
物流署責任較大,因核實公司資料並非中央投標委員會的主要工作。

對於政府轉用內地品牌水即出現問題,
她指政府不時呼籲社會支持本地企業,政府應在政策上優先採用本地公司,給予本地企業更多機會。

怎樣說都好, 這等事故跟本不可能在政府架構中出現,
當中定必出現了嚴重的問題, 絕不是個別事件,
錯了就是錯了, 同時亦需要改善機制以免同樣事情再次發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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